一纸近9000万的巨额罚单让丰田中国推上了风口浪尖。
12月2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丰田中国垄断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由于旗下雷克萨斯品牌汽车销售存在价格垄断行为,丰田中国被判以罚款8761.3万元,并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而这次丰田中国“中招”涉嫌反垄断,其原因在于在江苏省统一经销商报价。
根据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外发布的信息,这次对于丰田中国的反垄断调查时间长达两年,江苏省物价局于2017年12月对丰田中国涉嫌实施垄断行为立案调查。2019年12月,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丰田中国统一经销商网络报价、限定经销商转售商品最低价格的行为,属于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并实施“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的垄断协议,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违法行为主要包括:丰田中国与经销商达成了限定经销商网络报价和部分车型整车转售价格的协议、丰田中国实施了限定经销商网络报价和部分车型整车转售价格的协议。此外,丰田中国通过多项管理措施实施价格控制,而经销商执行了价格要求。从2016年起,丰田中国要求经销商上传发票至当事人销售管理系统,组织专门人员对上传的发票进行检查,超出限价要求的,经销商必须说明原因。对低价销售的经销商,丰田中国区域销售经理告知会被削减下月相关车型配车。
而8800万左右的罚金是根据其在江苏省2016年度的总销售额的2%计算而来。处罚决定书表示,综合丰田中国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时间等因素,考虑到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承认存在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主动整改,依据《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丰田中国停止违法行为,并决定对当事人处上一年度(2016年度)销售额2%的罚款,即8761.3万元。
汽车头条APP注意到,今年汽车企业频频因为涉嫌反垄断而收到国家监管部门的“罚单”,无独有偶的是,就在今年6月份,市场监管总局对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实施纵向垄断协议依法作出处罚决定,对长安福特处以罚款1.628亿元。
据介绍,2013年以来,长安福特在重庆区域内通过制定《价格表》、签订《价格自律协议》以及限定下游经销商在车展期间最低价格和网络最低报价等方式,限定下游经销商整车最低转售价格,违反《反垄断法》关于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最低价格的垄断协议的规定。
2014年9月3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以此意见为指导,翌年9月份,国家标准委发布了《汽车零部件的统一编码与标识》;交通运输部、国家工商总局等八部委联合发布联合发布《汽车维修技术信息公开实施管理办法》;商务部2017年5月份发布新《汽车销售管理办法》。
2015年期间,我国汽车业反垄断处罚进入一个高峰期,包括宝马4S店PDI检测价格垄断案、日本12家汽车零部件和轴承企业价格垄断案、奥迪、克莱斯勒、奔驰、东风日产、上海韩泰轮胎价格垄断案相继被查处,合计罚款20.51亿元,创出当时我国汽车业反垄断罚缴之最。但之后反垄断调查就陷入沉寂。而2时隔四年之后,福特与丰田的再度受罚,再度引发了外界对于汽车反垄断的关注。
这次丰田汽车再度被罚,表明我国监管部门对于涉及触犯反垄断红线的行为采取的“零容忍”的态度,此外,值得注意的是,《关于汽车业的反垄断指南》草案于2015年10月底完成初稿,2016年3月份征求意见,但至今仍未最终落实。而这次福特、丰田在今年接连被罚,也再度让行业内外对于《反垄断指南》提速有了更多的期待。
转载文章,不代表本站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