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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1日起施行的《外商投资法》为零部件企业带来了什么?

2019-05-27 09:38:37

  5月6日,霍尼韦尔公司上海汽车零部件全球研发中心获得上海市政府颁发的“全球研发中心”证书;几乎与此同时,世界领先的汽车铝板供应商诺贝丽斯常州工厂扩建正在紧张进行;零部件巨头麦格纳也与北汽新能源合资开设了新公司……一系列有利于外商投资的法律政策带来的利好效应,正在显现。

  时至今日,距离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审议通过,已有两个多月。这部法律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成为我国外商投资领域的基础性法律,汽车零部件等产业受益匪浅。

明年1月1日起施行的《外商投资法》为零部件企业带来了什么?

  《外商投资法》是中国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我国将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法规,确保年底前完成,明年1月1日与《外商投资法》同时实施。

政策注入活力维护公平竞争

  诺贝丽斯常州工厂是进入中国较早的一家汽车铝板热处理制造厂,可以为汽车提供高质量铝板,同时还为中国市场提供创新技术解决方案。当前,诺贝丽斯常州工厂产能在10万吨左右。

  此次扩产,诺贝丽斯将投资1.8亿美元,使其产能在2020年实现翻倍增长,将占其全球产能的约20%。此次投资包括新建一条年产量10万吨的连续退火热处理生产线(CASH)、高速纵剪分切机和全自动包装线。扩产改造将于2020年实现全面运行。

  法士特“诺贝丽斯致力于开拓中国市场。此次投资将是我们在下一阶段行业发展中保持领先的关键。我们将扩大产能,还会加强设计研发能力,坚持以客户为中心,进一步深耕中国市场,促进汽车用铝的产业发展。

  ”诺贝丽斯亚洲汽车业务副总裁兼中国区董事总经理刘清向记者表示,近年来,中国的新能源汽车发展速度非常快,而且政策环境越来越好,这也是此次扩产的主要原因。

  正是由于法律政策带来的良好营商环境,佛吉亚、博世、大陆、采埃孚、米其林等诸多外资汽车零部件企业在中国站稳了脚跟,而且业务逐年扩展。

  “《外商投资法》对国民待遇、负面清单、股权比例、政府采购等直接涉及外资、外商、外企利益的问题都有原则性规定,取代了原有的被称为‘外资三法’的合资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成为外商投资领域的基本法。”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些更大力度的举措有利于外资汽车零部件企业在中国市场公平竞争。

  《外商投资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准入前国民待遇是指在投资准入阶段给予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不低于本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负面清单则是指国家规定在特定领域对外商投资实施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国家对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给予国民待遇。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是外商投资法中非常引人关注的两个方面。准入前国民待遇将国民待遇延伸至投资发生和建立前阶段,在企业设立、取得、扩大等阶段给予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不低于本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

  相比于WTO时期的国民待遇,进一步延伸到准入前。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规定了哪些行业禁止进入,哪些行业限制进入,除此之外都可以投资,与我国以往采用的正面清单管理模式有较大区别。

  事实上,改革开放一直是我国坚持的国策。特别是近年来,我国对于市场开放更是持续深化,逐年加码,完善政策,健全法律,外商投资法就是一个重要的标志。

  对外开放的力度逐年加大。2018年4月,国家发改委宣布,将于2018年取消专用车、新能源汽车外资股比限制;2020年取消商用车外资股比限制;2022年取消乘用车外资股比限制,同时取消合资企业不超过两家的限制。通过5年过渡期,汽车行业将全部取消限制。

  2018年6月,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发布的2018版《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只有48条,相比2017年减少了15条外资准入的限制措施,在金融、制造、农业、能源、基础设施等领域加大了开放的力度。

  其中与汽车相关的主要内容包括:未来4年,包括新能源汽车、乘用车的外资投资股比放开,之前只准一家外资企业与两家国内企业合资的“二胎”限制取消了。无疑,外资汽车零部件企业将从中受益。

  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院长孔庆江向记者表示,采用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表明我国对外开放越来越透明化,外资企业投资的自由度越来越大。《外商投资法》所营造的良好营商环境,对于汽车零部件企业能够在中国市场健康发展,对促进我国的汽车产业包括零部件行业发展都是十分有利的。

加强产权保护环境更加便利

  在今年4月的2019上海车展上,外资零部件企业的参展规模比上届有所扩大;多家外资零部件企业参展,并对先进的电动化技术进行系统化整合。

  法雷奥着重展示不同出行需求下的电气化解决方案,并主要展现技术积淀使电动化真正实现节能减排的效果,在首次推出自主开发的48V低压纯电动城市原型车外,还首次展出与中国企业联合开发的可逆充电器。这种充电器可以实现汽车和电网之间电力的双向连接及流动,在电价较低的时候充电,并可以在电价较高的时期重新向电网发送电力。

  对于外资企业,良好的法律政策环境至关重要。法雷奥中国总裁马法龙在车展现场表示,如果不能根植于中国市场,很难了解中国市场与其他国家对于零部件需求的不同;加强产权保护,为外资企业增添了更多信心。

  “产权及知识产权保护一直备受外资关注。《外商投资法》向世界作出了庄严承诺,我国将进一步严格依法打击侵权,加强对包括汽车零部件在内的外企的产权保护,营造更加良好的营商环境。”崔东树表示。

  《外商投资法》的特色之一,就是加强产权保护。《外商投资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保护外国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和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国家鼓励在外商投资过程中基于自愿原则和商业规则开展技术合作。

  技术合作的条件由投资各方遵循公平原则平等协商确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行政手段强制转让技术。

  近年来,依法同等保护内外资企业合法权益已不鲜见。广东省法院公布的涉外竞争纠纷及知识产权年度十大案件中,外资企业胜诉的有9件。就在今年3月,捷豹路虎公司在北京赢得了与江铃汽车的法律诉讼。

  案件中,捷豹路虎称江铃汽车推出的陆风X7与捷豹路虎的设计及五大特征高度相似,法院认为这构成不正当竞争,支持了捷豹路虎的诉讼请求。《外商投资法》更是予以明确,将从法律层面确保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

营造良好环境吸引更多投资

  《外商投资法》从立法伊始到审议通过,一直受到高度关注。国外不少汽车零部件企业早就跃跃欲试,来参与中国这个潜力巨大的市场的竞争。

  博世较早进入中国,在中国现有38个生产基地、20多个研发基地,研发人员占了全员的10%以上。正是由于政策环境的持续优化,博世在中国市场的业务日益扩大。

  “博世的产品在中国有竞争力,在世界上更有竞争力。”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总裁陈玉东表示。

  《外商投资法》给予包括国外汽车零部件企业在内的外资企业更多便利。外商投资法》第十六条规定,国家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通过公平竞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依法对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平等对待。应该说,在汽车零部件行业,将来外资品牌与自主品牌将在政府采购中享受同等竞争权,实现更加公平的竞争。

  “《外商投资法》最重要的就是把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平等对待,建立了本土企业和外商企业平等的关系。”中国人民大学亚太法学研究院副院长孟雁北认为。

  “《外商投资法》贯彻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的原则,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符合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改革方向。”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首席专家、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吴松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是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高标准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

  吴松泉认为,外商投资法将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助推汽车零部件行业发展:一是将推动整个汽车行业管理和产业政策的调整,调整的方向是市场化、法治化;二是建立公平、开放、竞争的市场环境。

  股比限制全面取消后,外资零部件企业将获得更全面的准入前和准入后国民待遇;三是中国的巨大市场、不断改善的营商环境、高水平对外开放等,将推动外资零部件企业加大对华投资力度,同时,也会涌现出一批具备全球竞争力的一流中国品牌企业,将助推中国发展成为全球重要的汽车零部件创新、制造和出口基地。

  对于外资零部件企业来说,只有进入中国市场,才会知道中国市场的巨大潜力。相比于美国及欧洲市场,如今的中国零部件市场更侧重于与自动驾驶、电池驱动、清洁能源车辆相关的业务。

  因此,能够借《外商投资法》的“东风”进入中国市场,是国外很多零部件厂商的期望。采埃孚股份公司首席执行官沃夫翰宁·施艾德认为,借此机会,采埃孚预计今后两三年通过中国市场的扩大,将进一步降低其产品成本,并且希望在产品能够实现中国本土化的基础上,实现管理和研发的本土化。

加速转型升级推动企业出海

  巨大的市场潜力和良好的营商环境,是吸引国际资本进入中国市场的依托。据不完全统计,全球排名前100家汽车零部件供应商中已经有70%来华开展业务,在中国内地进行汽车零部件生产的外资企业超过1200家。外资零部件企业每年在中国的销售收入约为9000亿元人民币,占中国零部件市场的54%。

  《外商投资法》的实施,是否会给国内汽车零部件行业带来压力,是业内关心的问题。其实,一方面我国国内零部件企业与国外零部件企业基本属于错位竞争,而且由于国内汽车零部件工业起步较晚,虽然近年来追赶步伐加快,但是差距依然明显。

  所以,国内相关企业并不十分担心。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外商投资法》带来更多外资涌入,客观上将倒逼国内零部件企业加速成长。

  近年来,国内汽车零部件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自主创新力度增大,已经涌现了一批拥有特色产品、竞争力不断增强的汽车零部件优势企业,其中有的企业已经走出国门,在更广阔的国际市场参与竞争。如法士特“出海”、玲珑轮胎在海外建厂、华域汽车在泰国设立合资公司、均胜电子持续海外并购等,越来越多的国内零部件企业实力不断增强。

  “竞争加速了资源要素转移,为国内零部件制造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让产品有了更广阔的市场,产能进一步得到释放,助推企业创新升级发展。”法士特集团公司董事长严鉴铂公开表示。

  如今,法士特汽车传动(泰国)有限公司已经具备年产5万台变速器的生产能力,产品类型为5挡至24挡机械式商用车变速器,可广泛匹配于输入扭矩300~3000牛·米、载重量3吨至60吨之间的重型车、大客车、中轻型卡车、工程用车、矿用车和低速货车等各种车型。

  随着泰国公司建成投产,法士特可以为东南亚地区的整车厂及用户提供优质产品、专业的技术支持、完善的销售服务网络、及时的备件供应等全方位服务,当前已经与东南亚多家用户实现产品配套,从产品出口升级到技术和品牌出口,开启了企业国际化发展新路径。

  上海延锋汽车内饰系统印尼有限公司,在印尼的业务做得风生水起。该公司总经理俞嘉帅表示,对于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来说,借竞争带来的机遇开拓海外市场显得更为重要。

  外资企业进入不可避免会带来竞争,但也会带来先进的技术、产品、管理经验和营销理念,对于国内企业是学习成长的机会。在推动优势零部件企业“出海”的同时,《外商投资法》将带来优胜劣汰的行业“洗牌”,可谓是机遇与挑战同在,压力与动力俱存。

  “当前,全球科技创新进入空前密集活跃期,新一轮科技革命方兴未艾,创新成果层出不穷。通过《外商投资法》保障我国扩大开放,我们有更多机会与全球高新科技企业开展合作交流,实现创新资源的共通共享,有助于加快提升我国汽车产业发展路径。”上汽集团董事长陈虹认为。

  压力可以变成动力,《外商投资法》出台,让中国汽车零部件企业更多了解世界”,不断提高实力,努力向全球布局,迎接更大挑战的同时,也迎来更大发展机遇。这是很多零部件企业的共识。

  “《外商投资法》是我国改革开放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对吸引外资外企、促进整个汽车行业发展、一视同仁保护外商投资具有重要意义。”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刘瑞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不远的将来,随着法律的实施与相关配套措施的落地,将为汽车零部件等产业领域带来更多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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